市委统战部机关财务制度
时间:2017-07-20 来源: 编辑:admin 点击:4844次
为加强本单位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增收节支,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2、根据财务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的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3、经费管理: (1)实行常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 (2)常务副部长因公务活动需报销票据,必须由其他副部长签报。 (3)使用经费要预先向常务副部长请示报告,不得先斩后奏;大额经费开支要部长办公会批准。 (4)凡属政策开口子增加的工资福利需办公室承担的部分(独生子女费),或可由办公室承担的其它经费(如自修学费等)一律到年终视财力承受能力予以适当解决。 (5)属个人承担的社会义务费用(如各种集资、捐款、救助等),一律由个人承担。 (6)办公室打印、复印文件一律在定点单位印制,承办人注明及由并签名后,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7)财务代办员负责日常财经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部长办公会或职工会报告经费状况。 (8)坚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的票据报销制度。 4、财务档案要有专人、专柜保管。财务票据统一由财务代办员负责领取、登记、保管使用和缴旧领新;财政、税务发票收据只限于办公室收费使用,不得私开票据,违者追究责任。 2017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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